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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是以“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合作单位”结构模式建设的网络式非法人研究单元,于2007年11月经中科院批准成立。中心以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为依托单位,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监测中心站为共建单位。
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通过学科整合,建立互补合作机制,形成环境科学、技术、工程、管理领域综合创新能力,为这一地区的环境保护做出战略性、前瞻性与创新性贡献。中心承担中国科学院在广东地区环境学科规划的责任;积极建议和承担国家、地区重大的综合性、集成性、示范性研究任务;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华南地区海岸带、乃至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提供理论、技术和决策支持。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中心成为我国具权威性的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与咨询机构之一,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中心的研究方向将主要围绕大气毒害污染物污染与人体健康、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控与饮水安全性技术、电子废弃物的产生、污染与控制、华南地区海岸带环境污染监测与生态风险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中心的近期目标为完成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的科学组织结构体系的构建,建立中心实体之间的高效合作机制;中长期目标为面对国家需求,不断调整中心的组织形式,健全运行机制,使之能够始终起到引领珠江三角洲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的作用。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使中心的技术部分成为国家技术中心。
中心建立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机构等运行机构并制定运行章程。中心重大决策权属理事会,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国科学院资环局傅伯杰局长任理事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傅家谟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彭平安研究员任中心主任。中心现有研究人员52人(研究员26人),来源于各共建单位已有的研究实体。
中心拟建设大气环境污染模拟、生态毒理学、废水治理三个重点实验室。通过学科整合,建立基本覆盖环境科学、环境技术、环境工程领域的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将力争建成国际一流的从事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实验室与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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